《律藏‧比丘尼分別‧波逸提第150條》制定緣起:
那時,佛世尊住在舍衛城祇樹給孤獨園。當時,六群比丘尼學起了婆羅門的畜生明(咒語)。那些具有正信的在家弟子譏嫌起了這一些比丘尼,非難他們說:「為什麼這些比丘尼,居然像沙門、婆羅門一樣學起了畜生明(咒語)呢?好像在家人一樣有所欲求。」這些六群比丘尼,當然聽見了這些在家人的非難。而在其他比丘尼裡,有少欲知足者也非難他們說:「為什麼六群比丘尼,在學畜生明(咒語)啊?」……乃至……(他們去向佛陀報告這件事,佛陀便找他們來問)
世尊對大眾說:「諸比丘!六群比丘尼,真的在學畜生明(咒語)嗎?」比丘們都回答說:「這是事實,世尊。」佛世尊便呵責這些比丘尼說:「諸比丘!何以六群比丘尼學咒語呢?諸比丘!這樣會讓那些還沒有生起信心的人生不起信心,會讓已經生起信心的人失去信心。諸比丘,如來制定這條學處:若任何比丘尼,學畜生明、咒語者,波逸提(巴吉帝亞,心墮落)。」
律藏注釋:一、「學」者,由語句而學咒者,每一句皆犯波逸提戒。由字而學咒者,每一字皆犯波逸提戒。「畜生明(咒)」者,為梵音,非佛陀誦律誦法的巴利語,當時梵音係婆羅門等外道所用,唱誦無益斷除煩惱之咒術。二、學文字、學憶持、為守護律法而學經文,癡狂者、最初之犯行者,不犯此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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