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一段引證自《增支部‧四集‧鹿品‧經十:隨煩惱經》的經文顯示:接受金錢會導致繼續生死輪迴。其經文如下:
「由於被貪欲、瞋恚所染污,被愚癡所蒙蔽,一些沙門、婆羅門愉悅於感官欲樂。這些愚蠢的沙門、婆羅門飲酒、行淫,接受金、銀與錢,以及用邪命的手段取得必需品。這些行徑被如日光耀的佛陀唾棄為腐敗。這些愚蠢的沙門、婆羅門被墮落、污穢與不淨的行為所腐敗。他們沒有光輝與明亮,相反地,他們是昏亂的、盲目的,是欲望的奴隸,是充滿渴愛的,他們藉著一而再的生死輸迴,而擴大了墓場的面積。」
在這些經當中,佛陀將接受金錢與沈溺於感官欲樂劃上了等號。
在《轉法輪經》中佛陀明白地開示:
「諸比丘,出家之人不應該從事兩種極端,哪兩種呢?沈溺於感官欲樂是一種,這是低級的、粗野的、凡夫的、不能證悟的、沒有利益的。自我折磨的苦行是另一種,這是痛苦的、不能證悟的、沒有利益的。」
依照經教,即使是在家人,當他證悟三果(不還)之後,他自然會遵守十戒,不接受或使用金錢。例如:證悟三果的卡底迦拉(意為「瓦匠」)就是沒有金銀錢寶的人。他從河岸採取被侵蝕的黏土,將它製成鍋、壺,擺在路旁,需要的人就以適量的米或食物換取鍋、壺,藉著這種方式,卡底迦拉養活自己以及目盲的雙親。(見《中部‧卡底迦拉經》或《中部‧瓦匠經》)。
這顯示了:金錢是證悟的障礙,以及真正證悟的人不再使用金錢。以上的引述證明:比丘接受金錢並不是小過失,它能導致比丘無法證悟涅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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